工程训练教学工作管理条例
一 .工程训练教学管理
1、工程训练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工程训练中心承担学校各专业学生的工程训练教学任务。
2、实训教学工作在工程训练中心主任领导下进行,由主管副主任负责学生实训的组织、安排和管理工作,各实训部承担具体工种的实训教学任务。实训指导人员按照教学计划、教学要求实施教学。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为教学服务,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
3、工程训练中心各实训部负责制定教学大纲,编写教学资料,绘制教学图纸,拟定实训工艺卡。
4、各实训部要根据教学需要及时向中心提出实习物资和材料采购计划,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5、由中心副主任负责检查、督促各实训指导人员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情况。在实训期间发生的一切事宜由中心副主任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6、中心主管领导负责总结、交流我中心在工程实训教学方面的工作经验,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兄弟院校的先进教学方法、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7、每学期实习结束,各实训部应认真总结教学工作并向主管主任及有关部门汇报。
二、工程训练教学工作程序
1、中心负责教务工作的老师要按照教学计划进程和教学大纲的规定,在学生来实训一周前进行实训的组织安排等准备工作。与各学院取得联系,了解实训班级概况,下载学生名册。通知学生按规定时间﹑规定着装到工程训练中心实训。
2、学生正式实训前,中心老师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学生不准参加实训。
3、安全教育结束后,学生分组到其实训岗位。学生到岗后,各实训指导人员都要结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一步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4、学生实训期间,指导人员要尽职尽责地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认真地进行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5、实训期间由中心定期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并对学生意见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将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领导汇报。
6、在实训结束前,由中心统一组织理论考试、监考、判卷、评定成绩。
7、实训结束后,中心办公室要对各工种实习成绩和学生理论考试成绩汇总,评定总成绩,填好成绩单,一式2份。分别送交教务处及中心存查。
学生工程训练的有关规定
一、 学生工程训练守则
1、工程训练是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联系实际和培养实际工作能力、为后续课打基础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学生必须按照教学计划要求规定参加实训,完成工程训练任务;
2、学生在实训前必须按各学院、工程训练中心的动员要求,认真学习《实训大纲》,明确实训目的和要求、方法和步骤,做好实训准备;
3、实训学生实训前必须接受工程训练中心的“三级安全教育”,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学生不准参加实习;
4、学生在实训期间,必须遵守《学生实训安全守则》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要尊重指导人员,听从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和中心的规章制度,严格做到安全实训、安全生产;
5、实训学生进入实训场地必须按劳动保护规定着装,穿好工作服。女同学必须戴工作帽,不准穿裙子、高跟鞋(凉鞋)。男同学不准穿短裤、背心、凉鞋、拖鞋上岗操作。违反规定者不准参加实训;
6、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地点、时间实训。不准擅自离岗、串岗、喧哗、打闹、聊天,在实训场所不准吸烟,不得做与实训无关的事;
7、坚持“五讲四美”,爱护国家财产,维护保养好机器设备和刀、夹、量具,保持实训场地清洁卫生,工具摆放整齐。丢失及非正常损坏的物品要按规定主动赔偿。未经允许,任何实训用工夹量具、零件、材料等不许带离实训场所;
8、实训学生要严格按各工种教学要求进行操作,必须完成考核作业件的加工,作业件的加工水平作为实做成绩考核依据;
9、学生实习结束时,必须按要求完成一份实习总结报告,实习总结报告完成情况作为综合成绩考核依据之一。
二、实训学生考勤
1、学生实训期间按工程训练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实训者无工程训练成绩,必须重修;
2、实训期间一般不许会客,不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所在学院出具证明到中心教学办公室办理准假手续;
3、学生请病假必须有校医院的诊断书(急诊除外);
4、实训期间一般不得参加与实训无关的社会活动,遇全校性会议或活动,必须持有关部门的单位证明经教务处批准报中心教学办公室办理准假手续;
5、病事假、迟到、早退、离岗和旷勤的处理:
a) 病事假缺实训工种的学生,需要找指导老师安排补齐;
b) 迟到、早退一次扣10分,迟到超过1小时按一次事假处理,无正当理由学生按旷勤处理;
c) 离岗、串岗一次扣5分;
d) 旷勤一次的学生下个学期开学前可以来工训中心预约补齐,旷勤二次及以上学生需重修。
6、学生实习期间的出勤状况作为综合成绩考核依据之一。
三、实训成绩考核
1、学生完成大纲要求操作的每一工种实训后,由其负责指导的老师进行考核(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平时表现)综合评定出实训实做成绩,计入《工程训练综合成绩表》(占总成绩的70%);
2、实训结束时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占总成绩30%),考试违纪者计零分,并通报所属学院;
3、以上两项合为实习总成绩,上报工程训练中心和教务处;
4、理论知识考试不及格者可在下学期进行补考,实做成绩不及格者须重修;
5、学生在某工种实训缺勤一次者不给成绩,要求补全实训后再给出成绩;
7、实训期间无故旷课2次者,取消实训资格,成绩为不及格;
8、实训成绩不及格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工程训练中心
2012年2月27日